

行院已宣布,自2026年1月1日起,將實施「生育給付」方案。重點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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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發10萬元:無論父母的投保身份(勞保、國保或無投保),每名新生兒均發放10萬元生育給付。 -
可與縣市津貼疊加:此10萬元可與下方介紹的「各縣市生育津貼」同時領取。



育兒津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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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未滿2歲之幼兒、已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且未同時請領托育補助、公費安置者、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、得與其他弱勢生活津貼併領 -
補助金額:第一胎5,000元→第2胎6,000元→第3胎7,000元

托育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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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0至未滿3歲之幼兒、沒有正在領育兒津貼或接受政府安置收容,且有送公共化托育、準公托、保母送托或與ZF簽約之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者、幼兒完成出生登記或戶籍登記、每週送托時數達30小時以上、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(特殊狀況除外) -
補助金額:2025年起,公共托育的每月補助金額維持每月7,000元,而準公共托育的補助維持1萬3,000元。


育兒津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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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2歲至未滿5歲 -
補助金額:第一胎5,000元→第2胎6,000元→第3胎7,000元
就學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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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滿5歲至入小學前 -
補助金額:就讀於公立、非營利或準公共由兒者,以設立「每月繳費上限」的方式補助(金額門檻詳見下圖);就讀私立者則比照育兒津貼,第一胎5000元→第2胎6000元→第3胎7000元


各縣市政府發放,是給新手爸媽的「紅包」,又稱為「生育補助」、「生育獎勵金」,為單次領取!不同縣市的發放金額與申請條件都不一樣,有些鄉鎮市區也會有額外的加碼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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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寶寶出生後60日內準備相關證明提出申請(各縣市規定不同)





一、臺北市托育補助
台北市托育補助主要分為「協力照顧補助」與「友善托育補助」兩大類,補助對象均為0~未滿 3 歲幼兒,具體內容如下:

二、新北市托育補助
新北市主要透過「公共托育合作聯盟補助」提供支援,補助對象為未滿 2 足歲幼兒,具體如下:

三、桃園市托育補助
桃園市以「準公共化補助政策」為核心,並針對「2-3 歲轉銜幼兒園階段」提供延長補助,具體如下:

四、臺中市托育補助
臺中市托育補助有明確的「所得稅率」與「設籍」條件,具體如下:


一、臺北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
臺北市提供多項學前補助,搭配「補助輕鬆查」服務,可查詢個人可領取項目:
2~4 歲私立幼兒園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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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項目:教育部育兒津貼+「寶貝我愛你」臺北市私立幼兒園教育扶助差額補助 -
申請條件:兒童與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設籍臺北市,且設籍維持至學期結束;近一年家庭綜所稅總額未達申報標準,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% -
補助金額:每學期最高 2 萬 6,000 元(差額補助部分) -
申請管道:育兒津貼向兒童所在地區公所申請;市級差額補助向就讀幼兒園申請
5 歲至未滿 6 歲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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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依據:按家戶所得差異分級補助 -
補助金額:每學期 2,543 元~1 萬 2,543 元不等 -
申請管道:由就讀幼兒園協助家長申請
二、臺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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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對象:就讀私立幼兒園的幼兒 -
申請條件:家庭綜所稅率達 20% 以上;監護人其中一方及幼兒皆設籍臺中市 -
補助金額:每學期最高 1 萬 5,000 元 -
申請管道:向就讀幼兒園申請
三、新竹縣幼兒學前教育補助
新竹縣轄下鄉鎮補助標準不同,僅列出明確公佈項目:
1. 竹北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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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對象:3 至 6 歲幼兒 -
補助金額:每年 3,000 元
2. 寶山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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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對象:4 至 6 歲幼兒 -
補助金額:每年 6,000 元
3. 湖口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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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對象:3 至 6 歲幼兒(限民國 107 年 7 月 1 日至 110 年 6 月 30 日出生,且 111 年 6 月 30 日前設籍) -
補助金額:3 至 4 歲每年 4,000 元;5 至 6 歲每年 2,000 元
四、花蓮縣幼兒學前教育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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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對象:4 歲以上未滿 6 歲就讀公立幼兒園的學童 -
補助項目:學費、雜費、活動費、材料費、午餐費、點心費(入園時免繳學雜費) -
申請條件:需先申請教育部 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,差額部分可申請縣級補助 -
申請文件:戶口名簿 -
申請管道:向就讀公立幼兒園申請




育嬰留職停薪(育嬰假)及津貼
育嬰留職停薪(俗稱育嬰假)是父母照顧未滿 3 歲寶寶的權益,對應可申請的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與「薪資補助」會合併發放
一、權益與發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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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+ 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,兩者合併發放。 -
申請便利性:只要符合津貼申請資格,無須單獨申請薪資補助,自動一併給付。
二、申請資格(父母雙方皆適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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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業保險年資累積滿一年以上。 -
照顧對象為未滿 3 歲的寶寶。 -
須先向所屬雇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(育嬰假),再提出津貼申請。
三、補助金額與給付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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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基準:以申請人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計算依據。 -
金額標準:2021 年 7 月 1 日起,津貼(60%)+ 薪資補助(20%)合計 80%,即「八成薪」。 -
給付方式:育嬰留停期間按月發放,最長可領取 6 個月。
四、重要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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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取津貼期間,若有受訓、兼差、獲取其他工作收入,或回到原公司工作(不論天數),須停止領取津貼,否則違反相關規定。 -
父母雙方可協商分別申請育嬰假及津貼,但合計領取期限不得超過 6 個月(特殊情形除外,依最新政策為準)。


